商标续展的步骤通常包括:
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则提交《代理委托书》。
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如申请文件为外文,需提供中文译本。
申请人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
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则由代理机构将材料送达商标局。
根据规定缴纳相应的续展费用。
商标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如材料无误,商标局将核准续展并发放证明。
商标局对核准续展的商标进行公告。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若在此期间未能办理,可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自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将注销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