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内迁移户口,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并签发《准迁证》。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办理迁出手续,同时取得迁移证。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结婚证、身份证、购房合同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并凭此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
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具体情况下所需材料
婚迁: 需要携带合法的结婚证或离婚证。 投靠亲属
购房人员: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等。
干部、职工调动:需要提供工作调动证明、人事档案等。
引进人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
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需符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提交的材料必须合法有效。
迁移过程中,如需进一步核实信息,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材料或进行面谈。
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管理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