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误工费 = 年工资额 ÷ 年天数 × 误工天数。
或者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误工费 = 误工收入(天/月/年) × 误工时间。
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 = 误工时间 ×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
如果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注意事项
误工时间通常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通常需要单位停发工资的证明。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需要提供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证明,或者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这些规定和计算方法旨在确保误工费的赔偿既公平又合理,同时也考虑到了不同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