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的定性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条件:
员工在应当上班的时间内未出现,且没有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请假或未能获得批准而缺勤。
员工缺勤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证据证明其缺勤是正当的。
员工在未获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缺勤。
根据以上条件,旷工通常被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此外,用人单位还可以根据内部的规章制度对旷工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考勤记录、员工请假记录等方式来证明员工是否旷工,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如果员工对旷工的认定有异议,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