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急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流程通常如下:
低保卡
医保卡
身份证
诊疗费单据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急诊诊断证明
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垫付急诊费用,并在收据上加盖“个人全额垫付”章
通过用人单位或直接将材料提交给所属社保分中心
审核通过后,根据医疗保险参保情况进行报销
通常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
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再报销60%
住院报销原额度一般为60%,最终报销比例可达84%
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请注意,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