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工伤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协调:
双方在友好、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通过相互沟通解决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功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协商不成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赔偿应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不得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达成赔偿协议。
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最低标准。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则需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
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履行协议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帮助双方合理、合法地解决工伤纠纷。